一、運行模式
獨立運行。
二、機構職能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落實國家有關教育的法律法規。全面負責全區教育政策和規劃的制定和實施。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發展素質教育。
2.負責全區教育系統宣傳思想文化工作。指導全區基礎教育、職業教育學校思想理論建設、宣傳輿論陣地建設、校園文化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德育工作、體衛藝、勞動教育、科技教育及國防教育等工作。
3.指導全區教育系統黨的建設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權限,負責黨工委、管委會授權范圍內的學校領導班子和干部的動議、考察、任免等相關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師資隊伍的管理和建設;統籌規劃并實施全區教育系統干部和教職工隊伍建設工作。組織指導全區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制度的實施,做好初級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審核、認定工作。實施教育人事制度改革;配合市教育局做好教育系統專業技術職務評審聘任工作。
4.負責全區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推進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職業教育和特殊教育公民辦學校的教育管理工作,規劃和指導全區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劃分本全區義務教育階段的施教區范圍,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建設和發展;負責全區基礎教育段義務教育階段及幼兒園的招生管理工作;負責全區中小學(幼兒園)學生學籍管理工作。
5.負責本部門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收費、國有資產、教育基建投資等方面的政策。指導學校后勤管理與改革工作。
6.指導學校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建設。指導、協調全區教育系統維護穩定以及學校安全保衛工作,指導協調學校做好重大安全事件處置工作。
7.負責全區教育系統對外合作與交流工作,指導漢語國際推廣工作。
8.負責全區語言文字工作,指導語言文字規范化建設,監督檢查語言文字的應用情況。
9.指導全區教育督導工作,按權限負責組織和指導各級各類教育的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工作。
10.承擔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內設機構及職能
教育局下設辦公室(合并運行紀檢辦、教育督導處)、基礎教育處、人事師資處、政宣處、職業教育與終身教育處等5個處室。主要職能如下:
1.辦公室(合并運行紀檢辦、教育督導處)。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信訪、信息宣傳、重點工作督辦等工作;負責統籌對外聯絡、對口支援和統戰工作。制定全區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承擔教育基本信息統計和分析工作;負責直屬學校基本建設管理;負責設備設施采購、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教育經費統籌、績效考核、學生資助工作;指導學校財務管理、后勤管理工作;指導學校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建設工作;指導、協調學校安全保衛和綜合治理工作。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開展行風建設和糾風工作;受理、轉辦和督辦反映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和行風建設信訪投訴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內部審計和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負責對教育領域的監督、檢查、評估和指導,以確保教育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
2.基礎教育處。研究教育改革與發展戰略并就重大問題進行政策調研。負責全區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統籌管理工作;負責對基礎教育階段學校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和執行教育教學計劃情況及常規管理、教育教學質量進行評價。制定全區基礎教育發展政策措施,落實國家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和基礎教育政策法規;指導全區基礎教育階段學校教育、教學及科研工作。負責全區中小學校學籍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協助做好高中段招生入學工作。負責區域教育信息化和數字化轉型的課題研究、項目改革等工作。負責國際交流合作、國際理解教育。
3.人事師資處。指導教育系統全面從嚴治黨工作和黨的建設工作;指導師德師風建設和教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學校機構設置、人員編制工作;配合市教育工委、園區黨工委、園區教育黨委做好直屬公辦單位的干部動議、考察、任免等相關工作。制定教師隊伍建設規劃和相關政策;負責直屬單位的教師招聘、區域教師隊伍建設工作;指導教師繼續教育和中小學書記校長培訓、骨干隊伍培訓工作;負責區域教師交流工作、教育系統人才工作和中小學校長職級制評定工作;組織教師職稱評審聘任和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指導中小學校人事管理工作;負責直屬單位薪資分配工作。負責教師退休辦理、承擔區域退教協工作。
4.政宣處。指導中小學校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指導中小學校校園文化、精神文明建設以及班主任隊伍建設等工作;指導中小學、幼兒園德育工作;指導、協調學生社會實踐活動;指導區域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工作,指導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和家庭教育工作。指導學校體育、衛生與健康教育、藝術教育、科技教育、勞動教育、國防教育、普法教育、生態文明教育等工作;指導相關領域的教育教學改革工作。負責共青團、少先隊建設工作;承擔全區基層教育工會工作;承擔教育關工委工作。
5.職業教育與終身教育處。承擔職業教育統籌管理工作;指導職業教育教學改革和德育工作;指導職業教育的實訓基地建設、普職融通、產教協同工作。配合協調職業教育校園安全穩定工作;參與指導職業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和意識形態工作。制定語言文字工作規劃并組織實施;承擔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指導社會力量舉辦的民辦中小學(幼兒園)和非學歷教育機構的有關工作;承擔社會教育統籌管理工作;指導老年教育、社區教育和構建終身教育體系工作。落實“雙減”政策,承擔并牽頭園區校外培訓機構治理工作。承擔區域教育信息化和數字化轉型的管理協調工作。
四、其他信息
辦公地點:現代大道999號現代大廈
辦公時間:工作日9:00—17:30
辦公電話:66681150
主要負責人:顧純青